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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三议

         

摘要

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首次明确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项规定引起公众的热议。批评权本是教师应有的权利之一,但为何要新发文予以规定?“适当方式”的标准是什么?教师究竟该怎样正确行使“批评权”?笔者做班主任工作已经二十余年,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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