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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划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检察权地位研究——兼议其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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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章 不同权力划分模式下检察权地位之异同

一、“三权分立”模式下检察权的从属地位

二、“一元多立”模式下检察权的独立地位

三、小结

第二章 V型的历史发展轨迹

一、检察权独立地位确立

二、检察权独立地位的破坏

三、检察权独立地位的重新确立

第三章 中国检察权具有独立地位的原因

一、建国之初国内外形势的必然

二、列宁法律监督思想的指导

三、实施国体理论的需要

第四章 “检察权行政说”:一种否认检察权地位的观点

一、“检察行政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二、对“检察权行政说”的评析

第五章 中国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

一、当代中国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的争议

二、检察监督:当代中国检察权的功能属性

结语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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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学者对检察权有着不同的理论认知且差异巨大,形色各异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向我们展示着我国检察权的方方面面,这对于我们全面认识这一国家权力是十分有益的,然而不同视角的背后存在的分歧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我国检察权是否是一项不依附于其他权力的国家权力仍存有异议,综合考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前苏联以及当代俄罗斯检察权发展轨迹,笔者认为,一国的权力划分模式决定着该国检察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和理论基础。具体说来,首先第一章通过对不同权力划分模式下检察权地位的考察,得出不同的国家的检察权具有各自不同地位,没有千篇一律的模式可供其他国家来移植而只能在我国的权力划分模式下寻求检察权的合理地位。第二三章对建国以来我国检察权的地位进行实证和理论上的考察,得出从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来看,我国检察权都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然而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检察权行政说”提出检察权应被纳入行政权的观点挑战了实证和理论上的认识。“检察权行政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忽视了我国权力划分的模式;部分学者虽然认识到我国的检察权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却将其归于法律监督权,但法律监督并不能成为与其他国家权力并列的权力,只是检察权的一项职能而已,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著录项

  • 作者

    徐广龙;

  • 作者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

  • 授予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
  • 学科 法学理论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傅林;
  • 年度 2015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检察院;
  • 关键词

    权力划分; 检察制度; 法律监督权;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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