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敦煌研究 >唐中后期节度观察使的司法权及运作问题研究——以敦煌写本《河西节度观察使判牒集》为起点的考察

唐中后期节度观察使的司法权及运作问题研究——以敦煌写本《河西节度观察使判牒集》为起点的考察

     

摘要

唐代中后期形成了道、州、县三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地方司法审级也随之变化,节度观察使府成为中央和州之间新的一级地方司法机构,具有司法监察、案件审覆、执行刑罚等司法权力.本文以敦煌文书P.2942《河西节度观察使判牒集》为基本材料,结合唐五代典籍、诏敕、笔记小说、碑刻等材料对判文进行分析,讨论节度观察使司法权的具体内容,以及通过判官等僚属来执行的情况,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其司法权的运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