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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自然”观的实证分析

     

摘要

“自然”观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但其地位不仅未被正确认识,而且往往为人所误解。“自然”这一老子提出的关于事物生化本因论的范畴,其涵义即“非他使然”的“自己而然”,它是道家之“道”的特定内涵,是诸如“有为”、“无为”等重要哲学命题的基据。从实质上说,老庄的“自然”观是一种物“自然”观念;以物“自然”为法而匡范人类,则是其哲学目的,这也正是其理论缺陷之所在,同时又是老庄学说在中国历史上逃不脱“见弃于当途”这种命运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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