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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六科给事中浅议

         

摘要

“给事中”原意为服务于内廷,在汉代并非正式官称,到了魏晋逐渐成为正式官称。到明代有六科给事中,其职权主要通过一定方式行使,但较之唐宋之给事中,权力已大大削弱,是蜕化的宦官机构。明代六科对皇帝有规谏的积极作用,由于他们的一切活动最终要受到皇权的制约,所以也有它的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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