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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的保护法益证成及司法适用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单独规定为袭警罪,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维护国家执法尊严,但需要对袭警罪的构成要件作出准确界定。在坚持法益侵害说的基本立场下,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按照复合法益理解更能体现袭警行为独立成罪的立法目的。袭警罪中的“暴力”应当采取狭义暴力说理解,辅警也可以成为“暴力袭击”的行为对象,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应当采取实质解释原则,袭警罪中暴力的结果应当至少造成人民警察轻微伤以上的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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