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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的教义学阐释与司法适用--以保护法益为切入点

         

摘要

积极刑法观已成为当下主流,《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将暴力袭警行为入刑设立袭警罪,正是这种积极刑法观的立法实践。为了更好地适用本罪,必须限制袭警罪的规制范围,防止刑法的过度干预导致犯罪圈的扩大。因此,应遵循法益保护主义原则,明确本罪的保护法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等构成要件进行正确解读,充分发挥法益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中的作用;应恪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其他部门法足以规制暴力袭警违法行为的情形下,不动用刑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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