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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以”——兼说“似”字和甲骨文声符形化造字

         

摘要

“以”字从甲骨文起便有繁、简二体,但大徐本《说文》只有简体,原因是把“以”的繁体与“似”字混而为一。“以”本义是“送物给人”,其他意义皆为其本义的引申。“似”有“给予、奉赠”义实为“以”古本义的遗留。“以”字繁体是声符形化造字的结果。认识到“以”字的形、义来源,有利于加深对汉字造字法的了解和辨正以往对“以”词义的一些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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