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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行转破产制度的现实困境和优化路径

     

摘要

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制度规则,确立于2015年颁布的《民诉司法解释》,从制度上打通了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程序的通道,对 于纾解执行难、助力“僵尸企业”出清、推动市场整体产能优化至关重要。然而,我国执行转破产制度确立五年以来,仍然面临着“移不了”“立 不上”“破不掉”的现实问题。鉴于此,文章首先结合“公共池塘资源论”对我国执行转破产制度的基础理论和程序衔接原理进行论述,为更深入 了解该制度筑牢根基;其次,对执行转破产制度进行的实践镜像进行考察,深入剖析现行法律规范样态与实务操作暴露的症结;再次,从不同维 度揭露我国执行转破产制度的适用过程存在的困境;最后从规范和适用两个层面对执行转破产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实现弥补立法不足、消 除适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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