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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仲裁员利益冲突的司法审查:现状、问题、对策

         

摘要

在商事仲裁实践中,律师担任仲裁员的现象较为普遍。由具备丰富仲裁实务经验的律师担任仲裁员,有利于争议的高效解决。但是,当律师既以代理人身份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又以仲裁员身份在其他仲裁案件中居中裁断时,常会发生利益冲突。为此,我国司法部先后于2010年与2016年颁布部门规章对律师担任仲裁员的情形进行规制,但是司法实践对此采取的态度并不一致。有法院严格禁止律师在其担任仲裁员的仲裁机构代理案件,而有的法院则采取相对宽松的立场。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在收集大量案例的基础上,分析法院对律师担任仲裁员问题的司法审查现状,针对其中所暴露出的法律适用不一致、回避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建议通过修改《仲裁法》,增设仲裁员披露义务,统一司法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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