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当代检察官 >香港集团诉讼机制缺失现象之溯源与评析(中)

香港集团诉讼机制缺失现象之溯源与评析(中)

     

摘要

最重要的是,尽管香港法院意识到了代表诉讼程序的局限性,因此力图在司法过程中扩充第15号命令第12(2)条规则对代表诉讼的限制,但是法院一定程度的主动性并没有实现让香港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集团诉讼,即适用“选择退出制”(opt out)而不是“选择加入制”(opt in)。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