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共产党员(河北) >劳动者医疗期内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医疗期内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摘要

正2011年11月1日,张某被聘至一家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图纸设计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双方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张某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但在2013年7月中旬,张某因患病毒性重感冒入院治疗,后医生建议休养一个月。在此期间,张某及时向公司请假,并向公司递交了医院出具的建休证明。2013年8月初,该公司通知张某上班,但张某仍未痊愈并没有按照公司的要求上班,后该公司以张某请假时间过长为由,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