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25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7篇、专利文献3933篇;相关期刊149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中国工人、劳动保障世界等;
单方解除的相关文献由208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业林、孙曙光、小保等。
单方解除
-研究学者
- 刘业林
- 孙曙光
- 小保
- 应洁琴
- 张忠锦
- 张照东
- 徐明红
- 本刊编辑部
- 李刚
- 李寿文
- 杜宁宁
- 杨均祥
- 杨学友
- 胡铭煜
- 邹宇
- 陈业雷
- 马晓雯
- 万雅丽
- 严桂芳
- 任丽莉
- 任宪华
- 任恩民
- 任扶善
- 伍健
- 何力
- 何永红
- 傅一方
- 冯亮
- 刘伟
- 刘山川
- 刘建辉
- 刘征
- 刘昕
- 刘昕(指导)
- 刘毅
- 刘洪杰
- 刘珊
- 刘艳
- 刘铁
- 刘铮
- 占建
- 厉利亚
- 吴丹
- 吴云光
- 吴光侠
- 吴文学
- 吴逢刚
- 周峰
- 周斌
- 周英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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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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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你好:前几日,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我所在的公司单方解除了与我尚有3年才到期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在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同时,再按照我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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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雅丽;
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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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介绍在某房屋建筑工程供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B制造公司提起投诉,称D房地产公司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在B制造公司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情况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D房地产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其解除原采购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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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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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背景曹某具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于2013年7月起与某医院建立劳动关系。2015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而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劳动合同书》部分内容约定为“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曹某同意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担任护理岗位(工种)工作……八、曹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曹某:……3.连续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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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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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规定,该条的第二款是属于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况下的单方解除权,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内,该条第一款下面有六项,除了兜底的第(六)项外,其余(一)至(五)项均是较为常见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由。而随着近年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劳动者以其中的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关于社保的问题不仅涉及属于社会法的劳动合同法,还涉及属于公法范畴的行政权,因此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对该项的适用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对此有必要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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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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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未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行使期限,该权利是否应当受期限限制以及期限长度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同案异判”现象。文章通过研究大量案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针对原因提出了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完善工会监督职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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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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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是裁审难题。通过对劳动者行为的客观评判,可以归纳出评价劳动者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原则,以期引导企业在制定规章时有据可考,为裁审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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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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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是裁审难题.通过对劳动者行为的客观评判,可以归纳出评价劳动者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原则,以期引导企业在制定规章时有据可考,为裁审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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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仑;
郝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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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方的单方解除通知行为构成违约,不能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虽然在符合特定情形时,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只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对于违约方提起的确认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未解除的,在违约方未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应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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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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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2018年1月,职工王某与商场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2019年5月,该商场突然以经营亏损为由,宣布批量辞退王某等32名职工。当地工会接到王某等人的集访后,迅速与市劳动监察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经查明,该商场不具备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性条件,同时违反了裁员的法定程序,遂裁定商场单方解除王某等32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最终,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商场恢复了王某等人的工作,并补发了工资、补缴了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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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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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我国劳动法重要制度中的一项.目前我国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规定存在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合同条件的程度边界不清晰、预告期的期限规定过于单一、劳动者不按规定行使解除权的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应该明晰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条款的内涵、规定多样化的单方预告解除期限、明确劳动者未按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