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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生负责 对高校负责 对社会负责

         

摘要

8月16日下午,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一行在结束对广东、四川两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检查之后,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采访。记者:今年教育部为了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监察的力度,采取了哪些措施? 田淑兰:教育部历来重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我来部里时间不长,查阅了有关文件。部里首先是制定了招生录取中的各项规定和标准,比如“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特别是“学校负责”,必须是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这跟过去学校派出的招生人员个人负责有很大的不同。同时又要抓落实,制度、规定再好,不抓落实不行。

著录项

  • 来源
    《高校招生》 |2002年第9期|10-11|共2页
  • 作者

    何星原;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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