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公民与法:审判版》 >被告一方拒不提供证据 法院推定原告主张成立

被告一方拒不提供证据 法院推定原告主张成立

         

摘要

原告董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06年签订一份施工协议,双方约定,原告董某某承担被告一起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主体工程的砌墙、粉刷工作,同时约定了工程总价款和价款的支付方法。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价款的支付发生争执,原告退出施工现场。2011年被告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为原告出具了原告施工部分的总工程价款金额为16万余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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