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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犯罪“量刑不公”的思考和建议

         

摘要

“受贿10万元和500万元都判10年左右,量刑幅度差异过大,容易导致不公。”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成了热门话题。笔者认为,贪污受贿10万元、500万元,量刑基本在10年上下,除却其中或许存在的地区平衡和个案情节差异等因素,即使存在外界认为的“不公”,并不是法院在量刑把握上有偏差,而是立法时就已造成了偏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数额标准不合理的问题由来已久,而且客观上也造成量刑结果的不合理,进而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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