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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零售商业利用外资问题的研究

     

摘要

一、国有零售商业利用外资的现状 1992年,国务院对国有零售商业利用外资作出了试点规定:在六个大中城市和五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二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此后,我国国有零售商业企业开始了引进外资的试点工作。目前,按照合资双方介入企业的程度,可以把其利用外资的形式划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类是合资双方批租土地,开发房地产,合作经营。如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第一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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