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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目标眼压概念贯彻到青光眼临床实践中

         

摘要

眼压21mm Hg(1mmHg =0.133kPa)不再是青光眼治疗的目标.目标眼压理论上是指能阻止青光眼损害或将视神经损害进展降到最低的最高眼压.在实践中,我们只能依据目前的研究证据和对患者视野或者神经损害进展风险的估计,制订一个预设的目标眼压水平.我国青光眼患者中,尤其是闭角型青光眼,眼压> 35mm Hg的比例较高.如果应用国际指南所推荐的关于目标眼压的估计公式,可能会高估我国患者的目标眼压,进而导致治疗不足.建议简化初始目标眼压设定:早期青光眼< 18mm Hg,中期青光眼<15mm Hg,晚期青光眼<12mm Hg.关键在于:①将目标眼压作为重要的诊疗计划记录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中;②定期随访,并规范以进展监测为目的的视野检查;③依据视野进展情况对目标眼压进行再评估和调整.同时需要开展我国青光眼患者的长期随访研究,以了解其视神经损害进展的自然病程、治疗转归及预后因素,为我国青光眼目标眼压的制定建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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