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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与“批租”,各有千秋

             

摘要

正 土地使用权出让,在香港叫“批租”。批租制的好处,是一次性地收取地价,政府可在短期内获得较多资金,出让期较长,使权利人能从长远考虑宋利用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依法处分(含转让、抵押、出租等),有利于资源配置。 近期,为改变商品房积压现状,发展住宅产业,许多人建议改批租制为年租制。相对于批租制的不足,他们提出:年租制无需频繁地更换权证,手续简便,可降低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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