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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培训模式 开展实践教学

     

摘要

7月15日,结束了为期一周的在京课堂学习,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组织参加培训的河北、山东、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8省区157名分管宗教工作的市县级党政领导及宗教工作干部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就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推进两个专项工作等情况进行座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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