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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房产纠纷案谈行政确权与司法确权的关系

     

摘要

某县市民陈某的丈夫于1997年7月去逝,留下私人产权的三室一厅住房一套,陈某与其公婆同住。1998年5月,陈某到县房产局将原在其丈夫名下的房产变更为陈某个人所有,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0年5月,陈某以其公婆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公婆搬出。此时其公婆方知陈某已换发房证,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保护其继承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丈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因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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