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一字之别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一字之别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摘要

正[案例]朱某是一名下岗女工,2001年1月,到某齿轮厂从事厂区清洁工作。2007年8月,厂方以效益欠佳为由通知朱某不用上班了,朱某提出了经济补偿的要求。厂方以朱某是"勤杂工",双方只是劳务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