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对耕地保护主体加以合理的补偿,以激励他们的保护行为.文章提出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盈余/赤字面积及其折算系数测算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耕地保护经济标准测算方法.同时以河南省为研究区域进行了实证分析.鹤壁、焦作、漯河、许昌、开封、濮阳、安阳、新乡、南阳、信阳、驻马店、商丘、周口等地区出现耕地盈余,是耕地保护区域补偿的受体,要接受其他地区的耕地保护补偿;郑州、三门峡、洛阳和济源等地区出现耕地赤字,是耕地保护区域补偿的供体,要向其他地区提供耕地保护补偿.将耕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纳入耕地补偿体系,周口市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17959.01元/hm2·a (1197.27元/亩·a).计算出河南省不同情境下不同区域耕地保护补偿/受偿额度,在粮食自给率为95%、人均粮食消费水平每年450kg情景下,受偿区域的每年受偿额度如下:开封18.23亿元,安阳23.01亿元,鹤壁7.25亿元,新乡29.94亿元,焦作9.03亿元,濮阳20.97亿元,许昌18.94亿元,漯河12.61亿元,南阳37.13亿元,商丘88.88亿元,信阳74.40亿元,周口92.55亿元,驻马店80.71亿元.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的基础是耕地效益的外部性,强化耕地资源的价值核算,将置于公共领域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显化.根据耕地的质量等级计算区域赤字/盈余.由于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耕地质量以及复种指数的差异较大,区域间单位耕地的产出也不同,因此在测算区域耕地保护面积时要根据耕地的质量等级进行折算.耕地保护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进行修正.在耕地保护标准核算的基础上,要根据人们对耕地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和能力,确定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以纠正被扭曲了的耕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