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6年工龄一朝被扫地出门 一纸劳动合同为他讨回公道

26年工龄一朝被扫地出门 一纸劳动合同为他讨回公道

     

摘要

正[案例]某县职工姜某1978年被该县银行招聘到二级机构做炊事员,在《劳动法》实施的第二年,即1995年双方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2000年元月,该银行以姜某经营家庭小吃,违反银行系统有关规定为由,支付其5000元的养老、失业生活补助费,认为这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双方并未办理解除劳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