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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下如何做好外汇检查工作

         

摘要

2014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导下,新《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加大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变化一是延长了诉讼时限,将诉讼时限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二是明确了原告资格,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行为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是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场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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