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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中'商标使用'问题讨论

     

摘要

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中的"商标使用"是指商标发挥识别机能的使用,其理论依据是只有在商业活动中真实使用的商标才是法律所要保护的商标.但是对于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使用",《商标法》却未进行具体规定,实务中存在多种问题亟需探讨.本文仅从"商标使用"的几种具体情况来讨论影响商标实际"使用"的具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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