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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征个人所得税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8月1日起强制征收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个税按“转让收入一房屋原值一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20%征收。在凭证不全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征收个税。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合理费用”免征税费,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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