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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合适成年人在场问题研究

         

摘要

正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述规定确立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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