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教育论坛》 >论新形势下的合格教师

论新形势下的合格教师

         

摘要

教师的合格标准,一些年来,教育行政和人事部门的认定是:小学具有中师学历,初中具有大专学历,高中具有本科学历。近年来才提倡有若干比例的更高层次的学历。即“旧三级”向“新三级”过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