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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明遗民僧函可'私携逆书'案述析

         

摘要

岭南明遗民僧函可于清顺治四年因"私携逆书"在金陵被逮捕,后被清廷提审并流放沈阳.这是一宗与南方士人的反清复明地下运动相关,并牵涉到时任"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的明降臣洪承畴的大案.论者或认为它是"清代第一宗文字狱";而本文则通过对当时形势与案情的分析,证明它是一宗反清"谋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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