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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关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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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从中国继承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观察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关系

第一节 古代中国的伦理与继承思想

第二节 中国古代继承制度

第三节 近代中国的继承制度

第二章新中国继承思想和1985年继承法

第一节 新中国的继承法思想

第二节 1985年继承法

第三节 1985年司法解释

第三章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特征及其关系

第一节 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二节 遗嘱继承的特征

第三节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关系

第四章完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制度的若干建议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中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制度的不足

第二节 应当继续完善法定继承制度

第三节 应当对遗嘱自由作出进一步限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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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有了私有财产的概念,就会产生继承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到近代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体系,继承大体上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法定继承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制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立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以及遗产的分配。我国现行关于继承制度的立法为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从其颁布到现在已经实施了近30年的时间,在这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计划生育的推行,社会在不断进步,人民财富急剧增加,人口尤其是新生代的人口在下降,这使得原先的立法已经无法适应现时社会的要求,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法定继承方面,在如今大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的社会背景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逐渐缩小,再加之法定继承顺位安排的问题,导致了被继承人的财产很有可能出现无人继承的情况,最终只能被国家所有,从这一方面看,现行立法并没有能够很好地保障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合法利益;而在遗嘱继承方面,没有建立起被继承人的财产合算制度,使得遗嘱人的遗嘱行为没有收到良好的制约,使得债权人以及遗嘱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了损害。综上,本文意图通过对我国继承制历史发展的研究、参考各国继承制度的立法并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对我国现行继承法的一些问题加以研究并提出一些思路。
  具体来说,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与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我国传统到近现代时的继承立法,着重介绍了在我国从奴隶制时期到封建时期再到近现代时的继承制度以及相应立法,因为一国的民事立法与这个国家长期历史时期的人文、历史、社会风俗习惯是分不开的,因此通过对我国历史上的继承法的研究,分析出我国继承制度所存在的文化历史背景,这对于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限定财产处分上有所帮助。
  第三章主要分别介绍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内容、特征,试图通过对比两者的优劣,再结合现时社会背景,分析两者的关系,即如何才能使两者互为补充。
  第四章则是针对上述的内容得出笔者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即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大方面进行改进,从而使现行立法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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