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研究
【6h】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一章 前言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

1.3.1 比较研究法

1.3.2 文献法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1.4.1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1.4.2 预期创新点

第二章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中相关概念的界定

2.1 一般意义的劳资关系

2.1.1 劳资关系的概念界定

2.1.2 劳资关系主体

2.2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

2.2.1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主体

第三章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特殊性

3.1 农民工的特殊性

3.1.1 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易替代性

3.1.2 农民工就业形态的非正规性

3.1.3 农民工生存形态的二元性

3.1.4 农民工劳动力价值的特殊性

3.1.5 农民工消费结构的特殊性

3.2 农民工的特殊性对劳资关系的影响

3.2.1 农民工制度安排增加了城镇产业工人的竞争压力

3.2.2 农民工的易替代性削弱了其与雇主讨价还价能力

3.2.3 务工与务农的收入反差及收入来源的二重性提高了农民工对低工资和恶劣劳动条件的容忍度

3.2.4 素质低、组织化程度低、小农思想和生存形态的二元性等因素降低了农民工通过正式制度和集体行动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和意愿

第四章 农民工代际差异及其对劳资关系的影响

4.1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及现状

4.1.1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由来

4.1.2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4.2 新老两代农民工之间的代际差异

4.2.1 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较高

4.2.2 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维权意识较强、对工会的认可度较低

4.2.3 在职业选择上更倾向于“体面性”职业,但就业稳定性差

4.2.4 工作压力大,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

4.2.5 外出就业动机兼具经济性与发展性

4.2.6 成长经历更接近于城市人,职业角色定位更明确

4.3 农民工的代际差异对劳资关系的影响

4.3.1 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性务工动机提高了他们对低工资和低福利的心理承受能力

4.3.2 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提高了农民工对雇主的“谈判”能力

4.3.3 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变化趋势,恐将引起新一轮的“民工荒”

第五章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民工劳资关系

5.1 政府在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姿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必要性

5.1.1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5.1.2 “资强劳弱”的劳资关系格局需要政府来平衡

5.1.3 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更需要得到政府的保护

5.2 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和谐的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

5.2.1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稳定就业

5.2.2 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5.2.3 完善劳动立法,切实保障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5.2.4 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

5.2.5 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和人文关怀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致谢

展开▼

摘要

据统计,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劳资关系的主体,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另一方面,农民工也是劳资问题的多发群体,农民工问题也突出地表现为劳资关系问题。尤其是近年来,农民工内部也出现分化,新生代农民工和传统农民工之间出现了代际差异,这又导致劳资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关乎农民工自身利益,而且关乎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因此,从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角度对劳资关系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和西方劳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从农民工的特殊性和代际差异的角度入手,探讨农民工的特殊性以及农民工代际差异对劳资关系的影响,然后根据当前农民工劳资关系领域出现的典型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
   作为劳动者的农民工具有不同于一般劳动者的特点,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容易被替代,就业形态不正规,生存形态具有“亦城亦乡”的二元性,劳动力价值和消费结构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农民工的特殊性对劳资关系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农民工的存在客观上增加了城镇产业工人的竞争压力;(2)农民工的易替代性削弱了其与雇主讨价还价的能力;(3)务工与务农的收入反差及收入来源的二重性提高了农民工对低工资和恶劣劳动条件的容忍度;(4)素质低、组织化程度低、小农思想和生存形态的二元性等因素降低了农民工通过正式制度和集体行动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和意愿。
   近年来,农民工群体内部也出现了分化。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力军,并体现出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特点。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都比较高。他们的维权意识较强,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但是对工会的认可度却较低。在职业选择方面,他们更倾向于“体面性”职业,就业稳定性偏差。他们普遍感觉工作压力大,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他们的成长经历更接近于城市人,职业角色定位更加明确,外出就业动机兼具经济性与发展性。农民工群体代际间的差异也对劳资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性务工动机提高了他们对低工资和低福利的心理承受能力;(2)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提高了农民工对雇主的“谈判”能力,有利于缓解“资强劳弱”的态势;(3)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变化趋势,恐将引起新一轮的“民工荒”。
   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目前,劳资关系的整体态势还是“资强劳弱”,农民工又处在社会的底层,当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无力同雇主抗衡。因此,政府有必要介入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并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发挥主导作用:(1)完善劳动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稳定就业;(2)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3)完善劳动立法,切实保障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4)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5)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和人文关怀。
   本文的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调查研究的不足,以及一些对策的实际操作性和有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