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言
1 加重要素的存在基础
1.1 加重要素在刑法中的表现形式
1.2 独立于基本犯罪构成的理论基础
1.2.1 加重要素与加重构成的关系
1.2.2 加重构成相对独立于基本犯罪构成
1.3 区别于量刑情节的实践基础
2 加重要素的功能
2.1 实现罪刑法定的功能
2.1.1 形式上实现法律主义
2.1.2 实质上实现明确预告
2.2 实现罪刑均衡的功能
2.2.1 完善刑罚梯度的理论设计
2.2.2 践行层阶式犯罪论体系的评价模式
3 加重要素的成立条件
3.1 加重要素的客观罪量要件
3.1.1 加重要素与客观罪量要件的关系
3.1.2 加重要素客观罪量要件的具体要求
3.2 加重要素的主观责任要件
3.2.1 加重要素主观责任要件的立法模糊
3.2.2 加重要素主观责任要件的具体要求
3.3 加重要素的规范性判断要件
3.3.1 加重要素应受规范性判断要件的限制
3.3.2 加重要素规范性判断要件的认定标准
4 加重要素的实践处理
4.1 情节加重要素的实践认定
4.1.1 情节加重要素的特殊性
4.1.2 情节要素的实践认定具体方法
4.2 数额加重要素的量刑处理
4.2.1 数额加重要素的特殊性
4.2.2 数额加重要素的量刑处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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