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动产担保物权叠加及优先次序研究——以《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第九卷为背景
【6h】

动产担保物权叠加及优先次序研究——以《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第九卷为背景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概念、条件及其产生原因

1.1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概念

1.2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条件

1.3动产担保物权叠加产生的原因

1.3.1移转占有型担保向非移转占有型担保的转化

1.3.2动产之上可重复设定担保导致的担保物权叠加

第二章 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类型

2.1因动产担保物权的分类产生的叠加

2.1.1意定动产担保物权上的叠加

2.1.2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的叠加

2.2因公示方式不同产生的叠加

2.3因担保物的添附而引起的叠加

2.4因善意取得制度导致的叠加

第三章 叠加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次序规则

3.1优先次序的一般规则

3.1.1“公示在先,权利在先”原则

3.1.2“设立在先,权利在先”原则

3.1.3公示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未经公示的担保物权

3.2优先次序一般规则的例外-----超级优先权

3.2.1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

3.2.2金融财产的占有或控制优先

3.2.3所有权担保方式下的超级优先权

3.3善意取得的优先规则

第四章 我国动产担保物权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4.1我国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的不足

4.1.1统一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缺失

4.1.2动产担保物权公示效力的矛盾

4.1.3统一动产担保物权优先次序规则的缺失

4.1.4“所有权担保方式”制度的缺失

4.2完善我国动产担保物权的建议

4.2.1动产担保物权体系一元化的改造

4.2.2建立动产担保物权统一登记制度

4.2.3确立动产担保物权统一的优先受偿次序规则

4.2.4规定所有权担保方式的超级优先顺位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展开▼

摘要

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体系在立法上按照“纵向分类”被分为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在此基础上又将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按照”横向分层“的方式以定义、担保物的范围、担保物权的设定、公示方式、担保物权的效力、担保物权的顺位、担保物权的实现和担保物权的消灭等逻辑结构次第展开。“纵向分类”的结构极易导致对全局性制度的疏忽或遗漏,“横向分层”的模式又倾向于导致制度的重复、不协调甚至矛盾。我国现行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立法的现实即可印证以上问题。《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第九卷以交易类型化上的“功能方法”与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的一元化而引起大陆法系的关注。通过比较和学习,其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的一元化正是解决我国以上问题的良方。所以,就我国而言,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于,以一元化的动产担保物权体系代替现有的多元化动产担保物权体系。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概念、条件及其产生原因。主要讨论对同一动产之上存在数个担保物权的应现象应如何界定、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条件以及动产担保物权叠加产生的原因。第二章为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类型。通过分析《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第九卷,总结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动产担保物权叠加的情形。第三章主要介绍叠加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次序规则。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提出动产担保物权叠加时的优先顺位规则,并确立了叠加动产担保物权一般规则与超级优先权规则。第四部分主要可以分为两方面:我国动产担保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与完善建议。我国动产担保物权体系在多元化的立法背景下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横向分层的重复与纵向分类的疏忽。通过对一元化动产担保物权体系及其优先顺位规则的介绍,并对比我国动产担保体系后,提出相应的措施,确定叠加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规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