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中损伤参与度的应用

摘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为常见的侵权之诉案由,一般情况下只需要确定事故责任就可以确定赔偿责任,然而在复杂的“多因一果”情形下,赔偿责任就不单单只涉及事故责任,赔偿义务人常以损伤参与度作抗辩,因此对于法官而言,如何权衡事故责任与损伤责任,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是审理该类案件的难点。研究指出在交通肇事中,交强险不考虑损伤参与度,但超过交强险部分不仅应当考虑事故责任,而且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事故责任主要以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损伤责任主要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损伤参与度的鉴定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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