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幼龄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设计的思考

摘要

本文对本中心试验中关于中药给予幼龄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所遇到的问题及经验做一综述.给药周期的选择:建议选用同日出生的SD大鼠,记分娩当日为PND0.开始给药时间应参照药物拟用人群年龄范围进行设计,一般认为对于拟用于新生儿(出生后2个月内)的药物,首次给药时间应在PND4~PND10,对于拟用于2岁以下婴幼儿的药物,首次给药时间应在PND7~PND21,对拟用于2岁至16岁的儿童与青少年的药物,首次给药时间应在PND21甚至断乳后.根据FDA相关指导原则,建议对幼龄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给药周期应覆盖动物整个生长发育期,即出生后3个月.给药途径及剂量设置:给药途径应尽量与临床一致,不建议对哺乳期动物采用皮肤给药;药物浓度和剂量应参照前期单次给药毒性及成年动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结果进行设计。由于幼龄大鼠本身的特殊性,建议对于哺乳期的大鼠,给药体积不应超过lOmL/kg,中药药液不宜过稠,生药粉混悬液应尽可能减小颗粒大小;在哺乳期结束后,.可视情况调整药物浓度和给药体积,以增大药物在幼年期之后的暴露量。检测指标选择:相比于一般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幼龄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除注意药物对脏器功能的影响外,应更多关注药物对动物发育、神经等方面的影响。在哺乳期内应当关注动物生长尤其是性器官发育的情况,如;待动物成熟后,应采用经典的行为反射模型对其反射、行为学等神经系统发育情况进行评价;在血液指标检测时,应加入对激素尤其是性激素(如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雌激素、雄激素等)水平的检测与统计,并关注部分免疫指标(如IgG、IgA等)的变化;在解剖时,宜考虑加入对胫骨长度及骨密度的检测。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由于幼鼠体重增长较快,在断乳前建议两次称重计算给药量之间不超过2天,断乳后至成年前每周称重2次。给药时,对于PND14之前的动物建议使周幼龄大鼠专用的灌胃软管,待幼鼠长毛并可以自行摄取饲料后可以考虑换用12号或者16号灌胃针头。由于中药本身常有比较强烈的异味,给药时可能引起母鼠拒绝哺乳甚至攻击仔鼠的现象,因此在制剂时尽可能减小药物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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