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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学院案与美国高等教育的公私之辨

摘要

达特茅斯学院案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的重要事件,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在该案的意义和影响方面,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它划分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公私界限.然而,这个结论却缺乏一定的历史根据.本文力求较为充分地运用史料和国外研究成果,基于对文献的分析和史实的考察,重新认识关于该案划分公私界限的历史评价.本文认为,该案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高等教育的公私性质,案件的判决也没有划分高等教育的公私界限,美国高等教育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清晰的公私立性质之分,而马歇尔关于公私问题的论述已经被很多研究者和大法官所抛弃.公立和私立这种看待美国高等教育的二元维度应该被纠正,美国的学院和大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多种社会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从未被单一力量所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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