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性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

摘要

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中,培养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和核心职能。对于如何培养人才,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树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科学人才观,克服在人才问题上的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事关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大局,应当得到重视。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当特别注重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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