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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解释方法之反思——'成路15'轮案评释

机译:海上保险合同解释方法之反思——"成路15"轮案评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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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释海上保险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5条搭建的框架进行.解释过程应考虑海上保险合同的商业性,尊重谈判力量平等的当事人的订约自由,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导向,以文义为出发点,并综合考量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因素.船舶保险合同中"不按保单约定支付保费将导致保单失效"的条款可被解释为合同所附解除条件,合法有效;解释结果对被保险人不利不是法院偏离条款文义的理由.
机译:解释海上保险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5条搭建的框架进行.解释过程应考虑海上保险合同的商业性,尊重谈判力量平等的当事人的订约自由,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导向,以文义为出发点,并综合考量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因素.船舶保险合同中"不按保单约定支付保费将导致保单失效"的条款可被解释为合同所附解除条件,合法有效;解释结果对被保险人不利不是法院偏离条款文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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