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国土资源 》 >知情权的边界在哪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的几点认识

知情权的边界在哪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的几点认识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行,无疑是推进“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是《条例》第13条赋予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创建透明政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行政机关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似乎不仅仅是“透明”而已,更为关键的,是要达到一个怎样的“透明度”的问题。

著录项

  • 来源
    《浙江国土资源 》 |2009年第6期|54-55|共2页
  • 作者

    钱影;

  • 作者单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