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云南教育:小学教师 >关于颁发“云南省实验小学”铭牌的决定

关于颁发“云南省实验小学”铭牌的决定

     

摘要

为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1986年,省教育厅确定云南师大附小,昆明市五华区春城小学,武成小学,盘龙区中华小学,明通小学,个旧市和平小学,玉溪州城二小,曲靖师范一附小,东川新村一小,昭通师范附小,大理师范附小,丽江实验学校,保山实验小学,文山实验小学,迪庆民族师范附小,楚雄民族师范附小,临沧南屏小学,怒江州实验小学,西双版纳允景洪小学,潞西县第三小学,思茅市第一小学等21所小学为省定实验小学。要求这些学校深化教育改革,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承担教改和科研实验任务,发挥示范作用。1992—1994年,省教委组织了对实验小学的办学水平评估,认为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