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世界海运 >《大韩民国商法》海商编第809条之评析及启示

《大韩民国商法》海商编第809条之评析及启示

     

摘要

@@ 一、新海商编第809条适用之解析rn1.再运输合同释义rn(1)再运输合同的含义.在以租船为目的而签订运输合同的情况下,租船人不是运输自己的货物,而是再次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运输合同.这时,租船人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的第一个运输合同为主运输合同,而租船人以与第三人订立的第二个运输合同为再运输合同.从第三人的角度来看,再运输合同是租船人以与第三人(船舶所有人)签订运输合同的方式来转移其运输义务的一种手段.再者,船舶所有人作为实际承运人,其并不关心货物的所有人是谁.因此,再运输合同得以存在.

著录项

  • 来源
    《世界海运》|2010年第9期|74-77|共4页
  • 作者

    徐世杰; 王淑敏;

  •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15:38:54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