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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公约对港口经营人制度的启示——以《海商法》修改为视角

         

摘要

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长久以来都争议不断,《海商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国际海运公约中的"实际承运人"、"喜马拉雅条款"和"海运履约方"等相关制度,似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并引起国内外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对中国来说,为解决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问题,不能简单的直接引进相关制度,只能在研究其内涵的基础上,将相关制度的精髓贯彻到《海商法》修改当中。结合《海商法》修改中可能的三种方案,在对比研究国际海运公约相关制度后,建议我国在将其定性为实际承运人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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