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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工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摘要

案情简介:2005年10月,杜先生经介绍从事武汉某物资公司锻件厂司炉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杜先生月工资700元,包吃住。在杜先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向某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物资公司缴纳,受益人为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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