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活力》 >如何加强对变更逮捕措施的法律监督的思考

如何加强对变更逮捕措施的法律监督的思考

         

摘要

一、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现状(一)立法现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其立法规定主要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变更逮捕是实施逮捕强制措施的补救措施。其次,启动变更逮捕措施的主体具有多元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