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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承担形态

             

摘要

cqvip: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针对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来说的,对于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来说,任何人进入该场所,他们对此都负有一定义务。我国立法中关于第三人侵权下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形式规定为“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本文重点阐述我国立法中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相应的补充责任,以及不能适用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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