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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法》创设了土地经营权,但其权利性质仍有争议,笔者从立法目的来分析,对比权利用益物权说和债权说,认为将土地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增强对土地经营权人的保护,有利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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