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时代人物》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交融之审视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交融之审视

         

摘要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是该地区苗族社会民间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的强制性准法律规范。承认苗族习惯法在黔东南地区苗族社会的存在,说明我国在思想多元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是并存与交融的。因此,正确对待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的精华和存在问题,力图寻找苗族习惯法传统与现代法治进程的结合点,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是我国现代法治建设中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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