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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的通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举办期间,本市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现通告如下:一、自2014年9月9日零时起至2014年9月12日24时止,全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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