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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道德主体的自我确证

     

摘要

王阳明是继陆九渊之后心学的集大成者,他以心为体,创立了与程朱理学进路不同的心学思想。用当代的哲学来看,王阳明的心学思想中“心”的含义主要为情感、意志、观念等,再将外在伦理规范内化到心中,使道德主体自我立法,表达一个道德主体的观点。王阳明以良知作为心之本体,再通过“致”的功夫使主体先天潜在的良知成为“明觉之知”,为道德法则源于主体自身建立了理论基础,“致良知”三字成为他一生学问的精髓,既涵盖了本体又包括了功夫,实现了“知”和“行”的统一,所以良知也理所应当地成了主体思想的核心。他通过心外无理(心即理)确证了这个道德主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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